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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异地住房公积金转移

时间:2021-01-21 08:26:07       来源:深圳政府在线
摘要:咨询内容:
请问,我2020年1月开始在深圳购买住房公积金,那之前在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可以直接转过来吗?还是要求一定要在深圳买了6个月之后才能转过来?



咨询内容:

请问,我2020年1月开始在深圳购买住房公积金,那之前在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可以直接转过来吗?还是要求一定要在深圳买了6个月之后才能转过来?

回复内容:

    您好,自2017年5月26日起,我市正式接入转移接续平台。职工已在深圳中心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满6个月(申请前6个月需缴存),且转出地已接入接续平台的,职工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粤省事”或中心网站个人登录预约后,职工带上本人身份件原件、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到公积金柜台审核办理。如有疑问请拨打0755-12329转0人工咨询。

回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