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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产妇的生育津贴如何申请

时间:2020-12-06 22:47:26       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网
摘要: 问题案例::请问产妇生育津贴是不是需要单位出头申请?申请的话需要携带哪些资料?标准是如何核算的?谢谢!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

 问题案例:请问产妇生育津贴是不是需要单位出头申请?申请的话需要携带哪些资料?标准是如何核算的?谢谢!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生育津贴由单位携带材料至窗口报销(常州市企业报销地点:锦绣路2号1号楼1楼B区)

由单位下载《常州市市本级职工生育人员花名册》,本人所带材料如下:

在本地生育:出生证、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出院记录;生育服务联系单。

在外地生育:出院记录;出生证、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医保卡(省保卡); 用人单位出具的回职工原籍生育的证明。

职工在产假或者休假期间按照以下标准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从2016年1月1日后符合计生规定生育的,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注意: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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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