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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员申请落户常州市的方式及需要什么资料

时间:2020-12-22 10:19:42       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网
摘要: 问题案例::本人是安徽籍户口,在常州购买了40㎡的商住房不能落户,在常州有稳定工作,社保公积金从2017年持续缴纳至今,目前结婚育有一女,想咨询下我的这种情况可否申请本人和配偶,子

 问题案例:本人是安徽籍户口,在常州购买了40㎡的商住房不能落户,在常州有稳定工作,社保公积金从2017年持续缴纳至今,目前结婚育有一女,想咨询下我的这种情况可否申请本人和配偶,子女在常州落户,本人与女儿户口在同一户口本,与配偶不在同一户口本。   望解答,非常感谢,并告知落户申请方式及材料,万分感谢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人才来常“先落户后就业”办理流程:

一、申请对象

年龄不超过45周岁,有来常发展意向,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取得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可以申请“先落户后就业”。

二、申请流程

(一)本人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可直接申请落户:

向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出具《调动人员户口迁移核办表》——公安部门核准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凭《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4、《调动人员户口迁移核办表》(一式两份,可登录常州人才网首页http://www.czrc.ex3.http.80.ipv6.changzhou.gov.cn/“资料下载”板块中下载)。

(二)本人在我市无合法稳定住所且无直系亲属投靠,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落户:

向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出具《调动人员户口迁移核办表》及《商调函》——公安部门核准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人事档案所在地办理档案转出——凭《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办理落户。

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3、《调动人员户口迁移核办表》(一式两份,可登录常州人才网首页http://www.czrc.ex3.http.80.ipv6.changzhou.gov.cn/“资料下载”板块中下载)。

三、办理机构:

1、常州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常州市北直街35号二楼0519-86604072

2、溧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溧阳市南环路65号0519-87222503

3、常州市金坛区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金坛区金坛大道150号人社局八楼0519-82310132

4、常州市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人力资源管理科

东方东路168号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  0519-88403910

5、常州市武进区就业服务中心

武进区武南路518号  0519-86529782

6、常州市新北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新北区红河路65号人才广场16楼  0519-88516915

7、常州市天宁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天宁区中吴大道1287号  0519-86663681

8、常州市钟楼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星港大道88号一楼  0519-888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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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