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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材料不全怎么办

时间:2020-12-24 19:33:18       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网
摘要: 问题案例::请问,我之前为我妻子办理生育险报销时,出院小结和医院原始发票被人社局收走了,现在单位要为男职工办理生育津贴又要出院小结和发票,应该怎么办?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

 问题案例:请问,我之前为我妻子办理生育险报销时,出院小结和医院原始发票被人社局收走了,现在单位要为男职工办理生育津贴又要出院小结和发票,应该怎么办?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 根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报销所需材料如下:《出生医学证明》、《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或《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常州市社保中心(锦绣路2号1号楼1楼B区窗口)办理。电话:8661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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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