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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

时间:2020-12-28 00:09:46       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网
摘要: 问题案例::区长您好!我是武进雪堰潘家东头巷村民唐武杰,唐红元我们想问下现在我们村上别人确权证都办好了,就我们没有办是什么原因?解答内容::关于来电人反映的信访事项,镇政府农经

 问题案例:区长您好!我是武进雪堰潘家东头巷村民唐武杰,唐红元我们想问下现在我们村上别人确权证都办好了,就我们没有办是什么原因?

解答内容:关于来电人反映的信访事项,镇政府农经站已进行了回复: 1、由于342省道土地征用款分配,2011年11月6日东头巷为此专门召开户代表会议商讨并形成《潘家村东头巷股份合作社关于责任田小调整及年终收益分配的决议》,并有全体与会户代表签名认可。当时约定分配结束两年后即到2013年10月底实施该方案。恰逢2014年开始土地确权,本准备按该方案将本组土地重新进行分配后再进行确权,村委为此到东头巷村小组召开社员大会,讨论重新分配土地后进行确权事项。由于出田户一致反对,本方案最终未能得到实施。最终土地确权方案是按现有种植面积确权,如农户间有土地纠纷,双方协商解决。 2、据东头巷队长唐正东反映,公务员、镇属事业单位纳编的现在职人员未参加东头巷村民小组每年度的收益分配。 3、反映人反映总亩分与涉农补贴分配方案存在相当大的差距,相差28亩左右。该28亩土地即为新生队土地。该土地81年已全部分到户头上,其土地收益也归户头所有。反映人户头也有分到田及收益,且农户内部之间已作部分调整,故新生队土地本次暂未确权。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针对家庭(户)而非个人签订的,反映人所说“无田户”,均为1998年签订二轮承包合同之后另立户的,其土地仍在原户内,没有重新调整土地承包权,事实上不存在真正的“无田户”。

回复单位:武进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