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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7个月,常州市单位变更,会影响生育医疗费报销及生育津贴吗

时间:2020-12-31 22:54:01       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网
摘要: 问题案例::老板有2个公司,其中一个公司因为一些原因关闭了,把我调到另一个公司,社保也转到他的另一个公司交,但是其中断了一个月,到我生孩子时已经在新的公司交社保了,到时候可以用

 问题案例:老板有2个公司,其中一个公司因为一些原因关闭了,把我调到另一个公司,社保也转到他的另一个公司交,但是其中断了一个月,到我生孩子时已经在新的公司交社保了,到时候可以用生育保险吗,后期领生育津贴会受影响吗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 您前后两家单位中间中断,则需要在新单位连续征缴生育保险金满10个月的条件。

如您目前是有新单位缴纳社保的,生产时如您未缴费生育保险满10个月,只要您生产当月在正常参加生育保险金的状态下,并在常州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可直接凭《生育服务联系单》、医保卡(省保卡)在生产的医院实时刷卡结算住院医疗费用。等生育保险在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后,再由单位携带材料至社保中心报销:产前检查费、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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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