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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在家生育保险是给单位还是给个人的,产假期间想不享受单位的福利待遇

时间:2021-01-13 02:13:05       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网
摘要: 问题案例::产假在家生育保险是给单位还是给个人的,产假期间想不享受单位的福利待遇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您反映

 问题案例:产假在家生育保险是给单位还是给个人的,产假期间想不享受单位的福利待遇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 生育待遇具体为:(一)产前检查费限额补偿,标准为1000元/人;

(二)产时住院医疗费用待遇:在一、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4200元以内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超过4200元的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90%,个人承担10%;这个凭《准生证》或《生育服务联系单》、《医保卡》在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三)职工生育的,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全市女职工生育一次性营养补助费计发标准为1678元。

(四)职工在产假或者休假期间按照以下标准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从2016年1月1日后符合计生规定生育的,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综上所述,产假期间单位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产假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发放。注意: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产前检查费、一次性营养补助费都是给予员工的,生育产生的住院医疗费是直接在医院刷卡结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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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