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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关于取得硕士学位人员职称评审的咨询

时间:2021-01-29 00:18:14       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网
摘要: 问题案例::尊敬的人社局领导:您好!根据《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苏职称〔2009〕27号)第三章讲师资格条件第八条: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3年

 问题案例:尊敬的人社局领导:您好!根据《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苏职称〔2009〕27号)第三章讲师资格条件第八条: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3年,或获得博士学位后承担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经考核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可以直接认定讲师资格。请问贵局是否已出台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符合此条件的教师可以申报此等级职称的相关文件?

解答内容:已电话联系咨询人了解详情,并进行答复。

回复单位:金坛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