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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咨询

时间:2021-02-16 06:21:31       来源:365热线
摘要:新引进人才补贴的对象的受理条件如下: 新引进人才应当在首次引进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

新引进人才补贴的对象的受理条件如下: 新引进人才应当在首次引进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2)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3)具有深圳户籍;(4)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5)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有关新引进人才补贴业务请参阅我局网站有关栏目: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指南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6955832485344051102600001。也可联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部门: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咨询电话:88123602或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