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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摩托车车报废后,车牌号码能正常入户使用吗

时间:2021-04-18 07:40:21       来源:安徽政务网
摘要:《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条规定,市区停止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因此,目前只有前往四县一市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使用四县一市的摩托车号牌,无法使用原号。机动车所有人拥有

《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条规定,市区停止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因此,目前只有前往四县一市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使用四县一市的摩托车号牌,无法使用原号。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一年以上,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的,车辆在报废后,系统将自动保留号牌两年,如两年内出台新政策市区可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则车主可申请使用原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