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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办理生育津贴和医疗费需要哪些材料及复印件

时间:2021-11-05 09:21:02       来源:安徽政务网
摘要:来信内容:办理生育津贴和医疗费需要哪些材料及复印件解答内容    根据安庆市医疗保障局宜医保发【2019】9号《关于贯彻落实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来信内容:办理生育津贴和医疗费需要哪些材料及复印件

解答内容

    根据安庆市医疗保障局宜医保发【2019】9号《关于贯彻落实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的通知》,生育前参保单位为参保人连续缴费10个月以上的,其女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办理流程:您可在分娩后6个月内至安庆医疗保障局官网下载《安庆市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及产前检查补助申领表》,填写完毕后经单位签字盖章,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携带参保职工社会保障卡、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均医院盖章有效)、生殖保健服务证(即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和申领表到安庆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手工报销手续。参保女职工在异地生产的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后,携带相关资料回参保地报销,住院费用将和生育津贴一同发放至您社保卡金融账户,无需备案;本地生产可直接凭有效医保凭证在您就诊的医疗机构直接报销生育费用。

    男方是职工医保,其未就业配偶可以享受安庆市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助,不享受生育津贴。

    安庆市本级城乡居民参保的,可在本地您就诊的医疗机构直接享受定额补助,未享受补助或异地生产的也可以携带社会保障卡、住院发票、出院小结(均医院盖章有效)、生殖保健服务证(即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到安庆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手工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