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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泗县事业单位招28人

时间:2017-08-15 18:00:19       来源:12345
摘要:一、招聘原则(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二、招聘计划2017年度安徽省泗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55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

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7年9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6室(联系电话:0557-7010639)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统考笔试成绩增加2分。

(四)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3: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统一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等。

专业测试人员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达线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的,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5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65分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泗县人民政府网、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其中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七)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