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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属于几套房如何认定?

时间:2017-09-04 02:02:10       来源:12345
摘要:问题案例:我和我爱人婚前各买了一套房,婚后卖掉一套。 去年共同贷款又买了一套,马上要交房办证。 我们这种情况,这套新房是按二套房交契税,还是按三套房交契税,如何认定? 谢谢!解答

问题案例:我和我爱人婚前各买了一套房,婚后卖掉一套。 去年共同贷款又买了一套,马上要交房办证。 我们这种情况,这套新房是按二套房交契税,还是按三套房交契税,如何认定? 谢谢!

解答来源:市地税局      解答时间:20170830

解答内容: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第一条对契税政策的规定:“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 因此,需要以您携带相关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等事宜时,根据查询结果判断您所购入的住房属于家庭第几套房,经审核后享受相应契税优惠政策。为详细了解您咨询的情况,请您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12366咨询员将及时与您取得联系。如您不便提供联系方式,欢迎您直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