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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缴费了,怎么办?

时间:2024-03-12 02:14:05       来源:12345
摘要:根据《安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第四条“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

根据《安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第四条“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第五条“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第六条“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第七条“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按月计算,下同)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第八条“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综上所述,不建议同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果两种养老保险都缴纳了,不重复年度的养老保险在即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转移合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只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合并计算缴费年限;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仅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