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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亲兄弟之间房屋过户(买卖)要准备哪些材料?

时间:2020-10-14 17:01:52       来源:安徽政务网
摘要: 问题案例:哥哥把名下的一套房屋过户给弟弟,走买卖方式,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个人能办理吗?不走中介。解答内容: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瑶海区办证中心工作人员于2020年10月12日电话

 问题案例:

哥哥把名下的一套房屋过户给弟弟,走买卖方式,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个人能办理吗?不走中介。

解答内容:

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瑶海区办证中心工作人员于2020年10月12日电话联系来信人,告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产权证即可前来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二、经市税务局核实,个人之间通过买卖方式过户住宅,卖方需要缴纳的税费有:

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税率为7%(市区)、5%(县城、镇)、1%(其他);

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税率为3%;

地方教育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税率为2%(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个人所得税,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税率为20%,若您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税务机关可依法按您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买方需要缴纳的税费有:

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对于个人购买家庭第三套或以上住房,按3%的税率征收(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

通过上述方式过户,办理涉税事项所需的资料:

1、不动产权证

2、原购置发票

3、契税税票

4、合理费用的有效凭证

5、买卖双方身份证

6、户口本

7、若享受契税

8、个人所得税优惠还需提供买卖双方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您个人房屋坐落于瑶海区,您可携带相关资料前往瑶海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税费缴纳相关业务,地址:长江东路915号春晖大厦2楼,咨询电话:0551-62072530。

回复单位:合肥市税务局、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