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滚动资讯

蚌埠市有独生子女证,医保缴费是否减半?怎么解决?

时间:2020-10-23 18:42:28       来源:安徽政务网
摘要: 咨询内容:我家是独生子女,有独生子女证,医保缴费是否减半?怎么解决?处理意见:怀远县政府安排县医保局调查,现回复如下:根据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2021年度)城乡居民

 咨询内容:

我家是独生子女,有独生子女证,医保缴费是否减半?怎么解决?

处理意见:

怀远县政府安排县医保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根据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怀政办秘〔2020〕25号),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为每人280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每人550元(由中央、省分别补助440元、110元)。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实行分类资助参保。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对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

1、对特困人员政府给予全额资助;

2、对低保对象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16年及以后确认和脱贫的,以下简称“贫困人口”)给予25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纳30元;

3、 因特大洪涝受灾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全额补贴;

4、重点优抚对象个人筹资部分由县财政全额补贴;

5、已领取独(双)女户证的农村独(双)女户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女儿(至18周岁)及父母的个人筹资部分县财政全额补贴;

6、农村独男户(儿子16周岁前已领取独生子父母光荣证)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儿子(至18周岁)及父母的个人筹资部分,县财政补贴一半,个人交一半。

已与诉求人电话联系,如有不清楚的,可联系县医保局电话:0552-8051310。

处理单位: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