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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公司未给职工缴纳社保,员工突发脑溢血致残疾,可以申请医疗赔偿吗

时间:2020-11-24 21:55:39       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网
摘要: 问题案例::我爸爸在常州某安保公司工作至今已经三年多,今年6.4在工作时间突发脑溢血致半身残疾,已经丧失劳动能力,在医院已经花费四万多医疗费,可以向安保公司申请医疗赔偿吗?解答

 问题案例:我爸爸在常州某安保公司工作至今已经三年多,今年6.4在工作时间突发脑溢血致半身残疾,已经丧失劳动能力,在医院已经花费四万多医疗费,可以向安保公司申请医疗赔偿吗?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工伤认定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视同工伤的情形有: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综上,您父亲的情况并不属于工伤的情形,建议与单位协商处理,如您还有其它问题,欢迎您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常州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进行咨询。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