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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武进社保转金坛社保,还能报生育金吗?

时间:2020-12-22 21:10:54       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网
摘要: 问题案例::在怀孕期间,工作从武进转到金坛,武进社保转金坛社保,还能报生育金吗?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您反映的情况

 问题案例:在怀孕期间,工作从武进转到金坛,武进社保转金坛社保,还能报生育金吗?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和省规定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1.填写《常州市金坛区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一式两份(单位加盖公章);

2.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复印件);

3.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4.原始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

5.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男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还需提供配偶无收入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未参保证明。

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