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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医保住院报销相关问题

时间:2020-12-26 22:22:06       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网
摘要: 问题案例::你好,我代我母亲咨询医保相关问题,我母亲金坛区人,51周岁,已退休,退休前正常缴纳医保,最近查出肝硬化腹水的疾病,打算来常州三院住院治疗,但没有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又听说201

 问题案例:你好,我代我母亲咨询医保相关问题,我母亲金坛区人,51周岁,已退休,退休前正常缴纳医保,最近查出肝硬化腹水的疾病,打算来常州三院住院治疗,但没有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又听说2019年1月1日起,金坛区人来常州住院治疗不需要开转诊转院手续,想问的是①现在去常州三院住院,在2019年1月1日前是否只能按自费住院?如果在2019年1月1日还没有出院,那2019年1月1日后的费用是继续按自费直到出院后回金坛报销的吗,还是2019年1月1日后的费用可以变更为医保直接统筹?问题②先自费后回金坛报销的比例与有转诊手续在常州统筹报销的比例是否相同?是多少的比例?  谢谢,望回复。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 金坛参保可在常州市这八家医院门诊制接刷卡享受医保待遇:常州市第一、第二、第三人民医院、一O二医院、常州中医院、武进人民医院、妇产医院和第四人民医院。如要住院的情况下,需在金坛市人民医院或金坛市中医医院开具市外转院证明后,才可至这些医院制接刷卡就医。

如要住院的情况下,需在金坛市人民医院或金坛市中医医院开具市外转院证明后,才可至这些医院制接刷卡就医。

除上述八家医院以外的,需办理市外转诊,流程如下:

在本市二级以上医院或专科医院由经治医师(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提出建议、科内讨论、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和分管院长签署意见后出具转院介绍信;病人携“证、病历、卡”和医院转院介绍信,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备案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转市外指定医院诊治(急诊可在一周内补办)。否则医疗保险不予报销。市外转诊门诊费用符合我市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条件的按规定报销,不符合统筹基金报销条件的从个人账户列支或由参保职工自费。

转诊医院有:常州第一、二、三、四、五人民医院;一O二医院,常州中医院;与常州一院、二院、中医医院、一○二医院异地联网结算已经开通,参保患者办理转院手续后即可在上述四家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

其他市外转诊的医疗费用患者先行垫付,就诊结束后凭转院证明、医保卡、身份证、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前往医保中心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金坛住院起付线:

三级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线标准为800元,第二次为600元,第三次为400元;二级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线标准为700元,第二次为400元,第三次为200元;一级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线标准为500元;第二次为400元,第三次为160元。

住院报销比例: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在15万元以内的,由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分担,其中起付段标准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对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90%,退休(职)人员报销比例为95%,建国前老工人报销比例为96%,转区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是:职人员报销比例为80%,退休(职)人员报销比例为88%,建国前老工人报销比例为90%;在区外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是:职人员报销比例为75%,退休(职)人员报销比例为85%,建国前老工人报销比例为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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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