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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城镇居民医保门诊报销

时间:2020-12-26 23:21:18       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网
摘要: 问题案例::我们是新北区西夏墅的,我妈在西夏墅卫生院门诊看病能报销,到新北四院做磁共振和看病配药共用了1000元,怎么一分也不报销,现在门诊报销怎么回事???到大医院没报销,现在门诊

 问题案例:我们是新北区西夏墅的,我妈在西夏墅卫生院门诊看病能报销,到新北四院做磁共振和看病配药共用了1000元,怎么一分也不报销,现在门诊报销怎么回事???到大医院没报销,现在门诊报销流程怎么回事???、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 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含已经享受过其他门诊统筹待遇的部分),起付标准统一为每年度1500元,最高限额在职人员3500元、退休(退职)人员450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5500元以内,对超过起付标准但在最高限额以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院前急救以及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级医疗机构等首诊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医保基金补贴70%,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在二、三级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医保基金补贴50%。

参保人员应当在规定的首诊医疗机构就诊,因病情需要转诊的,由首诊医疗机构负责将其转诊到市内其他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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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