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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生育津贴如何算

时间:2020-12-27 10:12:30       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网
摘要: 问题案例::我在产假期间单位照常发放工资,但是发放数额低于生育津贴,差额部分是不是还能领取?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根

 问题案例:我在产假期间单位照常发放工资,但是发放数额低于生育津贴,差额部分是不是还能领取?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 职工在产假或者休假期间按照以下标准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从2016年1月1日后符合计生规定生育的,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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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