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常州频道 > 民生

常州市新生儿已经在出生三个月内参加居民保险,请问如何办理出生时费用报销

时间:2020-12-29 12:41:13       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网
摘要: 问题案例::您好!请问新生儿已经在出生三个月内参加居民保险,请问如何办理出生时费用报销。谢谢!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案例:您好!请问新生儿已经在出生三个月内参加居民保险,请问如何办理出生时费用报销。谢谢!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 新生儿的法定监护人带好新生儿户口簿到其户籍所在的街道(镇)人社所办理参保登记,领取《常州市居民医疗保险证》,通过“常州社保”微信公众号,绑定微信缴纳居民医保费,15个工作日后,至常州社保中心领取《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用于参保人以后年度的居民医保缴费及医院就诊刷卡。

新生儿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办理参保手续并缴费成功的,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未成年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已满3个月但不满1周岁时办理参保手续并缴费成功的,从缴费成功次月起享受“未成年居民”医保待遇。

自2016年4月1日起,办理参保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用,携带《常州市居民医疗保险证》或社会保障卡、原始发票、清单、出院记录、出生证、新生儿记录、父母双方及新生儿户口簿、银行卡、身份证至医院报销窗口审核报销。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