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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亳州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

时间:2020-09-18 09:16:13       来源:安徽政务网
摘要: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开始,2021年度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年。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外出务工春节返乡的农民工等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开始,2021年度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年。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

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外出务工春节返乡的农民工等,可延长至次年的2月28日。

缴费方式,继续采用网上参保征缴方式,参保居民可注册登录“安徽省政务服务网亳州分厅”、皖事通手机APP、我家亳州APP,自行办理参保缴费业务;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薄),到乡镇、村设立的网上办事代办点,申请办理参保缴费业务。

保障范围,城乡居民在参保年度内住院、门诊大病、普通门诊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仍按政策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对象和范围

(一)自主缴费人群

1.亳州市户籍的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各类在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无固定职业长期居住在我市的外来人员(包括非本地户箱的在校中小学生)。

2.我市在校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应随家长一起参保。

3.新生儿和其他特殊人群,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亳州市财政局亳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特殊人群征缴工作的通知》(亳税发(2019)106号)文件执行。

(二)分类资助参保人群

1.对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对低保对象和2015年底以来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250元,个人缴费30元,以筹资期间各地民政部门和扶贫开发局提供给参保地医保局名单为准。

2.对享受计生奖扶特扶、重度残疾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参保资助标准由各地政府确定,以各地卫健、残联等有关代缴部门提供给参保地医保局名单为准。

所有政府分类资助人员由代缴部门于2020年9月底前将名单提供各地医保局,由县区医保局对其身份属性进行标注,并进行网上锁定。代缴人员享受的医疗保障时间与自行缴费人员一致(2021年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