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滚动资讯

芜湖犬只免疫登记一站式服务点公布!附办理流程!

时间:2021-04-28 04:02:13       来源:12345
摘要:各位养犬人注意啦芜湖犬只免疫登记一站式服务点公布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犬只的小伙伴们可以到这些地方办理养犬登记↓↓↓犬只免疫登记一站式服务点(截图源于大江晚

各位养犬人注意啦

芜湖犬只免疫登记一站式服务点公布

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犬只的小伙伴们

可以到这些地方办理养犬登记

↓↓↓

犬只免疫登记一站式服务点

(截图源于大江晚报)

因条件限制,其中芜湖经开区和原三山区暂时没有“一站式”免疫登记点,所以在其他区设置了委托代办点,其中芜湖经开区两个代办点分别为镜湖区晋缘宠物医院鸠江区晋缘宠物诊所原三山区两个代办点分别为芜湖宠颐生万庭宠物医院有限公司、芜湖浩泽宠物诊所有限公司。

犬只登记流程

1、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及犬只到免疫登记点对犬只进行免疫接种,免疫登记点出具统一的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并为犬只植入电子标识;

2、免疫登记点工作人员将养犬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录入养犬管理系统,并上传至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公安机关后台管理系统;

3、公安机关于三个工作日内对养犬人资格、饲养地址、犬只品种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免疫登记点;

4、对审核通过的予以登记,由免疫登记点直接发放养犬登记证、犬牌;审核不通过的不予登记,及时告知养犬人不予登记的理由。

养犬登记有效期为一年

1、期满后需要继续养犬,养犬人应当在期满前三十日内持养犬登记证到免疫、登记点对犬只进行免疫并办理养犬登记延续手续。

2、逾期未办理延续手续,公安机关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3、养犬人变更住所、联系方式的,应当在三十日内携带养犬登记证及变更后的养犬房屋或者场所等有关材料办理变更手续。

4、需要变更养犬人的,原养犬人和变更后的养犬人应当携带双方身份证明共同到免疫登记点办理变更手续。

5、犬只死亡、走失、送交收留所,养犬人应当在三十日内携带养犬登记证、犬牌到免疫、登记点办理注销手续,同时交回养犬登记证和犬牌。

芜湖养犬分区管理制度

一、下列区域为重点管理区:

1、镜湖区的全部区域;

2、弋江区、鸠江区所辖街道的全部区域;

3、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以及其他省级以上开发区的全部区域;

4、无为市无城镇、湾沚区湾沚镇、繁昌区繁阳镇、南陵县籍山镇所辖社区的全部区域;

5、芜宣机场所在区域。

二、重点管理区之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三、养犬规定:

重点管理区内,个人养犬的,每户限养一只;单位养犬的,每个单位限养一只。

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一般管理区内饲养烈性犬的,应当实行圈养,并在圈养地点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除免疫、诊疗等合理事由外,不得携带烈性犬外出;携带外出的,应当装入犬笼。

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犬应当办理养犬登记。